遵义市习水县华润大道A段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 招商项目 |2016-03-04
项目类型:新建
合作模式:合资,合作
项目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位于县城西城区,西区医院、习新公路以南,县委党校、华润大道以北,总用地面积约3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7000(不计算容积率),建筑密度43.73%,容积率3.5,绿化率大于等于27%,停车位575个。现拟启动华润大道A段的棚户区改造建设(E号楼除外),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其公共配套设施根据片区控制性规划,统筹考虑、逐步配套。
(二)建设方式: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按照确定的棚户区改造建设规模由投资商进行垫资代建。
1、项目实行垫支代建模式。包括平场工程、建设工程土建、安装、以及亮化、绿化、道路管网等外环境工程。工程监理、地质勘察、钻探、图纸设计、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由招商方运作。
2、代建工程由乙方自主决定自营还是发包,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个;近三年未受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刑事、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
(三)资金结算:
1、资金结算标准:工程费用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执行,不下浮;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按签订合同时,贵州省最新文件标准执行。材料费按当期市场价格进行调差。建设前以审计机构审定的预算发包;建设中跟踪审计全程参与;竣工最终以审计确认的总款为法定结算依据。
2、资金结算方式:招商方每月按照工程进度拨付5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投资商垫付的工程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投资商所垫付的50%工程款的利息,计息周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业主付清投资商垫付工程款止。
(四)建设工期:18个月。
基本条件:
1、投资企业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2、投资企业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有足够的资金或融资能力。
3、有良好的业绩和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技术人才和完善的经营管理、服务、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受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刑事、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
4、投资企业需在签订合同后根据项目规模和工程投资,缴纳足够的诚信保证金5000万元整。工程开工后,按照进度拨回,用于投资商的垫付工程款。
5、提供相应的资质、资信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