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中医院建设项目
| 招商项目 |2016-03-24
项目类型:新项目
项目所属行业:现代服务
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习水县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
习水县中医院
三、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地点:习水县东皇镇大陆村新民组漆树坡。
2、项目占地面积:占约60亩。其中建筑面积47500平方米(具体以规委会批准的规划设计面积为准)。
3、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科技室、药剂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办公区;院内基础设施、垃圾站、污水处理站、地下停车场及露天临时停车场等(具体以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内容为准)。
4、建设标准:三级乙等中医医院。
5、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工程造价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等标准,具体以预算审计确定投资额为准)。
6、项目工期:18个月。
四、有关事项
1、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全额垫资代建模式,包括平场工程、设计变更、建设工程土建安装等费用。其中征地拆迁、工程监理、地质勘察、钻探、施工图设计图以及审查等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
2、项目所垫资金在建设期间的利息和资金占用费等财务成本由投资方承担,项目业主不承担。项目验收审计合格后两年内付清工程款,此期间所欠工程款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付息。
3、习水县政府用土地开发纯收益和习水县中医院营业收入作为实施该项目的还款信用保证。
4、项目采取公开、公平、择优招商投资者承担建设。
五、招商基本条件
1、投资方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有足够的资金或融资能力;有良好的业绩和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技术人才和完善管理、服务体系;近3年未受项目备案地或司法部门或建设行政部门的刑事、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
2、获得该项目投资方缴纳伍仟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诚信保证金后,双方签订协议。投资方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中叁仟万元人民币(Y3000万元)可在施工进场后一个月内返还,其余贰仟万元人民币(Y2000万元)在项目取得进场施工后按照项目推进进度返还。
3、意向投资参与人应一次性规范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资企业申请公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情况介绍(包括概况、规模、主要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取得的荣誉和资质证明情况)。
(5)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料。
4、未尽事宜在招商过程中完善。